第20届新疆农博会将于2021年8月8-9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,展会以“智慧农业引领未来丝路合作创新发展”为主题,展示内容涵盖数字农业、智慧农业、水利、节水灌溉、农业物联网、农业信息化、智能种植、植保药械、新型肥料、生物农药、种子、泵管阀等领域,汇集1500余家参展企业,启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部共6个展馆和1个室外广场,展示面积达60000平米。
展览地点及交通指南
1、新疆国际会展中心示意图
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位于乌鲁木齐新市区,米东区,水磨沟区三区汇合之地,是集会议、展览、商务洽谈、大型庆典活动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智能场馆,是首府乌鲁木齐市城市标志性建筑,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,此次大会使用场地为一期,建筑面积为11.2万平方米,按中轴对称布局,长486米,宽130.5米。中部主建筑为五层上托椭球体明月造型,气势恢宏,寓意“明月出天山”。
2、货运车辆的行驶路线
新疆国际会展中心:运输车辆经河南东路由东向西的方向驶入会展南路或会展北路,从展馆东南门进入展场。
交警部门:河滩快速路(苏州路立交桥至人民路立交桥之间路段)800至22:00禁止轻型、微型货运车辆及外埠号牌车辆通行(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);8:00至24:00禁止中型、重型货运车辆通行(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)。
乘车路线
1、高铁站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南广场乘坐5301路公交车,至华士丹制药站下车,换乘78或532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北广场乘坐BRT5号线,至金阳小区站下车,换乘78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2、飞机场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乘坐地铁1号线至儿童公园站下车,换乘1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乘坐机大巴至医学院站下车,换乘1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3、碾子沟客运站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乘坐BRT1号线至儿童公园站下车,换乘1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4、南郊客运站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乘坐BRT3号线至医学院站下车,换乘1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5、北郊客运站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百万庄站乘坐101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6、市内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乘坐1路、78路、532路等公交车至会展中心站
7、乘出租车到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①高铁站-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距离约8公里
②飞机场-----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距离约12公里
8、自驾车到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经河滩快速公路-----河南东路出口会展中心方向(指示牌)
展会日程安排
1、室外报到布展时间
2021年8月6-7日09:00-19:30
2、室内报到布展时间
2021年8月6-7日09:00-19:30
3、开展时间
2021年8月8-9日09:30-17:00
4、开幕式时间
2021年8月8日10:30-11:00
5、展出地点
新疆国际会展中心(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)
6、参观时间
8月8日10:00-17:00
8月9日10:00-16:00
7、开馆时间09:30(参展商代表凭参展代表证进馆)
8、清馆时间16:30
9、闭馆时间18:00
10、撤展时间
2021年8月9日下午16:00
进场守则
1、参展商须要在展览开放前做好一切准备,按时进馆、离馆。
2、参展商进馆(布展、参展)时必须佩带参展代表证。
3、参展商所需要的代表证,报到时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室外报到处领取。
4、参展商布展应严格按照布展时间表进行。
5、参展商如需延长布展时间或须加班需事前提出申请,并交付有关费用,否则无法安排。
报到布展流程
报到处:乌鲁木齐·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室外广场
参展展品管理规定
(一)参展展品(包括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、发放的资料,下同)须是参展单位或经参展单位许可由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(物品),并符合以下规定:
1、凡涉及商标、专利、版权、质量认证的展品,参展单位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(以下统称权利证书);
2、由供货单位提供的展品,参展单位和供货单位须在参展前签订书面展品参展协议(协议内容包括:展品类别,展品参展的展位号,商标、专利、版权、质量认证条款及时效等,并附相应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)。口头协议一律无效;
(二)在参展单位展位内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,视为违规展品,禁止参展,并由参展单位承担责任。
1、涉及商标、专利、版权、质量认证的展品,无合法权利证书(复印件);
2、无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正本的展品;
3、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;
4、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展品。
(三)展品管理:参展单位负责对所属展位展品进行管理
1、参展商不得展示或销售任何与展会展示范围无关的产品。展会结束之后,参展商才可以将参展商品发送给买家。
2、参展单位的展位负责人在博览会举办期间须携带以下展品资料:
(1)商标、专利、版权、质量认证的合法权利证书(复印件);
(2)参展单位与供货单位签订的展品参展协议书(正本)。
3、博览会期间各展位负责人须每日对本展位展品进行检查,如发现来历不明的展品,要立即向秘书处办公室书面报告,并立即撤下展台。
(四)对出现违规展品的参展单位,分别给予下列处理:
1、展馆内未设展位之处的参展展品视为违规展品,秘书处有权进行查处;
2、已查明确属违规的展品,由参展单位立即自行撤下,拒不执行的,展品由秘书处予以没收;
3、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由秘书处予以没收;
4、视情节轻重,再给予下列追加处理:
(1)通报批评;
(2)取消该参展单位本届博览会参展资格,对性质严重的永久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5、举报人或当事人如对处理有异议,可向博览会秘书处办公室申诉或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申诉。
2021年8月8日-9日,我们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与您不见不散!
第20届中国新疆国际农业博览会
时间:2021年8月8-9日
地点:新疆国际会展中心

















